卫生局对餐饮戴口罩规定
了解疫情防护知识,严格遵守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规定,减少外出活动,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注意环境和个人卫生,不食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餐饮人员戴口罩立法,意义是重大的,不应该只是一个地方的主动作为,应该从“地方法”变成“全国法”,进一步提升餐饮服务卫生水平,才能更好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厨房工作人员的卫生控制有如下要求:
1.厨房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才能上岗工作;
2.平时要养成勤洗澡、勤理发、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衣服的良好卫生习惯,工作时要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
3.在厨房生产中要避免影响食品安全生产的不良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七条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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