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机构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登录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在线填写《托育机构备案书》和《备案承诺书》,并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
1、举办营利性的,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举办非营利性的,提供其他法人登记证书。
2、自有产权的提供不动产登记证,租赁的提供出租方的不动产登记证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
3、机构工作人员的资格证明、健康合格证明。
4、妇幼保健机构出具为“合格”的《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5、消防部门规定应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材料。
6、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
一、工商备案(营业范围必须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全日托、半日托、临时托、计时托)”等字样)
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三、场地证明
四、向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卫生健康部门备案,提交评价为“合格”的《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1、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
2、人员资质证明:园长证、保健医证、保育师证、育婴员证、保安证、健康证(厨房工作人员需两份健康证)、身份证和学历证明。
食品留样的要求?
依据《深圳市餐饮单位量化检查表》制定,食品留样的要求:
设有专用留样容器、冷藏设施,每批次、每品种食品成品均要留样,每种不少于100g密封于消毒后的容器内,冷藏48小时。
具体包括以下6个方面:
1、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超过100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并设专人负责,以便于食物中毒调查时检验。
2、设有专用留样容器和冷藏设施(留样冰箱)。
3、每批次、每品种食品成品均要留样,每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 48小时以上。
4、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0—10℃专用冰箱内,并标明留样时间、餐次,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5、留样食品必须按期限要求保留, 食品样源餐厅(食堂、摊点等)进餐者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检测部门查验。
6、严格按照《食品留样制度》进行操作和管理,做好《食品留样记录》(模板可在我局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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