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明代官服的等级观念
明代官阶九品,一品至四品绯色,五品至七品青色,八品九品绿色。另外,官袍分公服和常服:每日早晚朝奏事及侍班、谢恩、见辞及在外武官每日公座服公服;凡常朝视事穿常服。公服与常服通常都为乌纱帽、团领衫、束带,只不过常服有补子(缝在胸前的一块方形的布),公服没有。公服:带饰:一品玉,二品花犀,三品金银花,四品素金,五品银钑花,六、七品素银,八、九品乌角。公服花样:一品大独科花(团花),径5寸。二品小独科花(小团花),径3寸。三品散答花无枝叶(散排的写生形摘枝花),径2寸。四、五品小杂花纹,径1寸5分。六、七品小杂花,径1寸。八品以下无纹。腰带:一品玉带,二品犀角,三、四品金荔枝,五品以下为乌角(牛角)。公、侯、驸马、伯服色花样同一品。脚穿黑靴。常服补子:明代文官服补子:一品用仙鹤,二品用锦鸡,三品用孔雀,四品用云雁,五品用白鹇 (一种产于我国南部的观赏鸟),六品用鹭鸶,七品用鸂鶒 (古时指像鸳鸯似的一种水鸟),八品用黄鹏,九品用鹌鹑,杂职用练鹊。法官 (风宪官)用獬豸(古代传说中的异兽,能辨别曲直,用角争斗)。定职官常服用补子为:公候、驸马、伯,用麒麟、白泽。 明代武官服补子: 一品、二品用狮子,三品用虎,四品用豹,五品用熊,六品、七品用彪,八品用犀牛,九品用海马。 杂职用练鹊。法官(风宪官)用獬豸(古丁代传说中的异兽,能辨别曲直,用角争斗)。定职官常服用补子为:公候、驸马、伯,用麒麟、白泽。
明朝和清朝礼仪有什么不同?
服饰与礼节
服饰和礼节是一个国家文化源远流长的最显露的标志。在明清两朝才创建起来的天子形象,使龙袍成为清朝帝王最具特色的服饰。按照清朝礼仪,皇帝龙袍属于吉服,在一般庆典、公务活动时穿著。而在重要大典、祭祀坛庙、纳后大婚时,皇帝穿更高一等的朝服。搭配朝服穿戴的饰物从头到脚包括了朝冠、朝带、朝珠、披领与朝靴。不同的服装名称,穿著场合也不同,在当时是有严格区别的。
清朝以异族入主中原。满族原是尚武的游牧民族,在戎马生涯中形成自己的生活方式,冠服形制与汉人的服装大异其趣。清王朝建立后,清代服饰也得以充分吸收汉族服饰的成就。以官服为例,马蹄袖、马褂是清代官员服制的一大特色,但官服上的“补子”直接取之明代,文官绣禽类,武官绣兽类,分别按品级的高低,绣以各类飞禽走兽,以突出官员在职能和气质上的要求。与明代不同的是,清朝的官服大褂的前胸是对襟的,补子也分为两块,绣在袍衫外面的大褂子上,称为“补褂”或“补服”,禽兽的花样与明代也略有差异。由于补子是在成衣后缝上的,对于边角的加工更为精细,常常配以精致的花边,突出了装饰效果。明代的乌纱帽到清代换成花翎,用孔雀毛上的“眼”即“目晕”花样的多少,分出单眼、双眼和三眼的级别。官员的朝服和常服,里三层外三层,行袍、行裳、马褂、坎肩、补服,重重叠叠,还要佩戴各种朝珠、朝带、玉佩、彩绦、花金圆版、荷包香囊等等。朝珠又有翡翠、玛瑙、珊瑚、玉石、檀木的等级限定,连丝绦都有明黄、宝蓝、石青之分。用什么款式、质料和颜色都要受到礼制的规范,违反规定的以犯罪论处。雍正皇帝赐死年羹尧,就有擅用鹅黄小刀荷包,穿四衩衣服,纵容家人穿补服的罪状,将服饰的等级之别细分到了极致。女装虽然相对宽松,但精雕细刻无微不至,镶边有所谓“三镶三滚”、“五镶五滚”、“七镶七滚”,多至“十八镶”。在镶滚之外还在下摆、大襟、裙边和袖口上缀满各色珠翠和绣花,折裥之间再用丝线交叉串联,连看不到的袜底、鞋底也绣上密密的花纹。这样重重叠叠,无所不在的装饰效果,虽然有一定的美学价值,但如此繁琐细密的包装,是衣冠之治高度细密化的产物,这也使清代的服饰到了难以再发展的地步。
清朝官员穿的朝服,其实是由旗装演变过来的:圆领、捻襟、左衽,四面开楔,束腰,有扣绊,窄袖(有的带有箭袖),保暖、便于坐骑。清初开始的制度规定,官员入朝必须穿披肩领袍,谓之朝服。朝服带有箭袖,就是在本来就比较窄的袖口前边再接一个半圆形的袖口。一般最长为半尺,形似马蹄,又称“马蹄袖”。袖和肩是清服区别身份的标志。带箭袖的旗袍是满族贵族平时穿着和旗人百姓的节日礼服,一般旗人只许穿披肩领便袍,而到了普通百姓那里就只许穿无披肩的领袍,谓之便服。
旗袍有单、棉、皮之分。清初,其式样一般是无领、大襟、束腰、左衽、四面开衩。穿着既合体,又有利于骑马奔射。出猎时,还可将干粮等装进前襟。这种旗袍有两个比较突出的特点,一个是无领。努尔哈赤为统一衣冠,曾厘定衣冠制,规定“凡朝服,俱用披肩领,平居只有袍”。即常服不能带领子,只有入朝时穿的朝服方可加上形似披肩的大领。二是在窄小的袖口处还接有一截上长下短的半月形袖头,形似马蹄,俗称“马蹄袖”。平时绾起来,冬季行猎或作战时放下,使之罩住手背,既起到了类似手套的保暖作用,又不影响拉弓射箭,故又称之为 “箭袖”(满语称之为“哇哈”)。满族入主中原以后,“放哇哈”成为清朝礼节中的一个规定动作,官员入朝谒见皇上或其他王公大臣,都得先将马蹄袖弹下,然后再两手伏地跪拜行礼。
请安原是明代军礼中的一项,见于《大明会典》。当时全国各指挥使司、各卫所都有这个礼节,称为“屈一膝”。建州卫也如此,到了清代,在八旗和明朝遗留下来的绿营中仍然沿袭旧习。本来,兵士见到上级军官应该下跪,但因为身上有盔甲,只屈一膝或半膝,久之,不穿盔甲时也以屈一膝为礼,并和叩首、打恭一样,含有问候请安的意思。在八旗人家和部分汉族官宦人家,晚辈见长辈,平辈中幼见长,奴仆见主人至亲友相见,都行这个礼,所以屈一膝又叫请安。但在衙门或公共场所,则不论旗人汉人都行打恭礼,不能请安。
男子请安的姿势:
先端正姿势,如“立正”的样子。然后向前迈左腿,左手扶膝,右手下垂,右腿半跪,略微停顿;眼平视,不许低头、扬头或歪头;双肩平衡,不许弯腰,左右腿的间距不可太大,保持左腿向前迈的自然距离,不可向后蹬腿。
女子请安姿势与男子同,只是左右腿的距离要近,动作幅度小,双手扶左膝,右手不下垂。
跪 安
“跪安”这个礼节行于皇宫和五公府第以及宗室家庭中。皇帝每日召见军机大臣之外,常常还要另外召见某些官员,这是属于密谈性质,不同于朝会大典,所以官员同皇帝不必叩头。
召见的程序是这样:先由外奏事处登记,再由内奏事处安排在某日第几起。皇帝吃早饭时(天尚未明),桌上摆好绿头签,饭后分起召见。有合在一起(如与军机大臣一起)的,太监们都退出。内奏事处太监副食应召官员来到暖阁门前,掀起帘子让官员进去,太监退到殿外。
这位官员进门,站着说:“臣(某人)恭请皇上圣安。”然后跪安、起立,走几步到皇帝面前,跪在一个红边白心很厚的毡垫上奏对。奏对完毕,皇帝说:“你下去吧。”于是官员起来跪安,面对皇帝倒退几步,转身出门。如果在奏对时有谢恩的事,就在原地一叩,说:“谢皇上圣恩。”如果在奏对时说错了话,就摘下帽子,以头碰地一下,表示承认错误。皇帝日常晨昏定省、见皇太后时,进门要跪安,退下时也跪安。
太监有事向皇帝、太后、皇后、妃嫔等主位启奏,王公府第及宗室家庭中晚辈见长辈,奴仆见主人,都要跪安。
跪安的姿势和请安的姿势,相同部分是先端正姿势,左腿向前迈步。但跪安时右腿须全跪,然后左腿也跪下,右腿随即起来,左腿也起来,恢复立正的姿势。这一连串的动作要节奏均衡,不可慌忙,不可拖拉。其他和请安的要求一样。
清代后妃以下,公主、格格、福严明以及品官命妇(汉人品官命妇不在此列)穿朝服、吉服,行大礼,有一肃、一跪、三叩及六肃、三跪、九叩的仪节。(一肃是一次肃立。一跪是跪下和起立各一次。三跪当然就是各三次。三叩和九叩的区别也是次数的区别。)
穿朝服、戴朝冠时的叩首和男子一样。穿吉服的在晚清不戴吉服冠,而戴钿子,则跪下之后不叩首,只以右手扶两把头翅。这里需要解释的是“肃”。这个动作和女子请安差不多,先端正姿势,慢慢地一直下跌到底,再慢慢起来,恢复立正的姿势。也是要求不弯腰,不低头,两肩平稳,腰板笔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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