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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好吃又健康的宠物零食有哪些?

2022-04-29 15:23:12食疗食补1

 适当地喂食一些零食对于狗狗来说的确很重要,这样不仅能够改善口味,防止狗狗出现厌食的情况,也能从一些零食当中获得营养元素。不过即便是一些健康的狗零食也不要喂食太多。

  零食小吃最好是只占狗狗每日所需热量的10%。饲主可以根据狗狗的体重、运动量等相关因素来决定喂食零食的多少。狗狗喜欢吃零食,因为大多数零食的味道要比狗粮更好。不过我们最好尽量避免喂食高脂肪、高糖和有很多防腐剂的零食,可以尝试提供一些水果蔬菜给狗狗,比如去了核的苹果、西瓜、萝卜等等,这些几乎没有多少卡路里。当然也可以适当喂食一些专门的狗用零食,或者适当提供一定的肉类。

  要避免的零食有葡萄、葡萄干、巧克力和含咖啡因的东西,这些零食一旦超过一定的量就会引起狗狗中毒。零食既能帮助狗狗改善挑食的问题,但是同样能够引起挑食,这都取决于饲主喂食的量,通常喂食零食的频率都不要太高。否则可能会导致狗狗不喜欢吃狗粮,而且零食也是平时训练狗狗一项工具,喂得太多了也会失去一定的吸引力,从而降低训练的效率。

谁知道疫情影响之下北京餐饮业有哪些政策补贴吗?

餐饮业是我国重要的民生服务业,在居民消费需求、相关政策支持和市场供给带动下,近几年我国餐饮业收入呈现持续稳健增长态势,从2014年的27860亿元增至2019年的46721元,年均复合增长10.9%。由于进入门槛低,我国餐饮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体。2018年30.6万家餐饮企业法人平均每家营业收入268.71万元,从业人员约14人,平均水平属于小型餐饮企业。各地餐饮业规模呈梯度分布,其中:山东、广东、江苏、河北、河南、四川、浙江等地规模较大,新疆、贵州、海南、宁夏、西藏、青海等地规模较小。

2020年1月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我国餐饮业原有发展秩序,以中小企业居多的餐饮企业遭受因暂停营业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中小餐饮企业面临资金链断裂等经营风险。为扶持中小餐饮企业战胜困难,中央到地方出台了相关政策举措。

本文梳理了多地支持中小餐饮企业应对疫情的政策,包括山东、江苏、河南、四川、浙江、辽宁等餐饮业规模较大省份,以及北京、上海、贵州、甘肃、陕西、云南等其他省市。总体上,各地支持政策以减轻餐饮企业负担为核心,包括税收减免、财政补助和贴息,信贷和担保扶持,社保和公积金、水电气等要素费用减免、缓缴等,同时出台了支持餐饮企业优化服务建设、稳定就业岗位、推进复工营业等政策。

在政策举措支持以及国内疫情基本得到控制的局面下,据商务部3月26日新闻发布会显示,我国餐饮企业复工率已达80%左右。短期内,我国餐饮企业恢复经营仍需应对疫情波动以及疫情防控举措带来的压力。长期看,得益于餐饮消费需求强力支撑,我国餐饮企业经营秩序有望全面恢复。餐饮市场供给侧的内涵式、在线化、品牌化、绿色化等发展,则有望增强餐饮服务能级、提升餐饮业创收能力。

全国餐饮业发展基本情况

餐饮业是重要的民生服务业之一,对扩大市场消费、吸纳劳动就业、拉动相关产业、满足人民生活需求有着重要作用。近年以来,在居民消费需求、相关政策支持和市场供给带动下,我国餐饮业收入呈现持续稳健增长态势,从2014年的27860亿元增至2019年的46721元,年均复合增长10.9%。

图1:近年我国餐饮收入持续增长资料来源:历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远东资信整理

从企业层面来看,根据第四次经济普查公报,2018年我国餐饮业企业数量达到30.6万家,从业人员432.4万人。餐饮企业类型的以正餐服务类为绝对主体,还包括快餐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其他类型等。

图2:2018年我国餐饮企业构成情况

资料来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远东资信整理

由于餐饮业企业的进入门槛很低,我国餐饮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体。根据第四次经济普查统计公报,2018年全国30.6万家餐饮企业法人中,平均每家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68.71万元,从业人员约14人,平均水平属于小型餐饮企业。其中,快餐服务企业2018年平均实现营业收入728.26万亿、拥有从业人员约34人,在各类餐饮企业中平均规模最大,其平均规模也属于小型餐饮企业。

表1:统计上餐饮业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注:大/中/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根据统计制度,下文所称限额以上餐饮企业,指年营业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的经营餐饮活动的法人企业,或者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产业活动单位。限额以上餐饮企业既包括中小型餐饮企业,也包括大型餐饮企业。

资料来源:《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家统计局,远东资信整理

根据中国饭店协会、新华网联合发布的《2019中国餐饮业年度报告》关于2018年全国各地餐饮收入规模的统计来看,全国各地餐饮业经营规模呈现梯度分布特点,其中,山东、广东、江苏、河北、河南、四川、浙江等地餐饮业经营规模较大,新疆、贵州、海南、宁夏、西藏、青海餐饮业规模较小。

图3:2018年全国各地餐饮收入及其增长情况

资料来源:新华网,远东资信整理

新冠肺炎疫情对近期我国餐饮业发展带来严重打击

近年以来,餐饮业中的在线外卖服务高速发展,营业额从2015年的458亿元增至2018年的4712亿元,占全国餐饮业收入比重从1.4%逐年提升至11%,由此可以看出,非在线外卖服务即堂食服务收入占餐饮业收入的主体地位没有动摇。由于我国餐饮业消费以堂食为主,因而我国餐饮业发展对实体客流资源的依赖程度很高,这是我国餐饮业受下述新冠肺炎疫情冲击较为显著的一大主要原因。

进入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下称“疫情”)在全国各地逐步蔓延,各地均采取了包括餐饮业等各行各业延迟复工复产等措施,以限制人流活动,阻断疫情传播,这给本该处于消费旺季的全国餐饮业发展带来严重打击。根据2月12日中国烹饪协会《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国餐饮业经营状况和发展趋势调查分析报告》显示,相比2019年春节,受疫情影响,2020年春节78%的餐饮企业营业收入损失达100%以上;9%的企业营收损失九成以上;7%的企业营收损失在七成到九成;营收损失在七成以下的仅为5%。恒大研究院则指出,2020年春节期间,疫情已对餐饮业造成5000亿元左右的损失。另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1-2月我国餐饮收入4194亿元,同比下降43.1%;限额以上餐饮收入928亿元,同比下降39.7%。

中小餐饮企业受疫情冲击更为明显。中小餐饮企业经营规模较小、获取的外部支持相对有限,疫情导致餐饮企业自2020年1月以来普遍暂停营业、新增现金流被切断。而维持经营需要负担人工、房租等成本,需要动用已有的现金流,增加流动资金周转压力。从近期疫情来看,目前国内疫情基本得到控制,但海外疫情形势日趋严峻,导致境外输入型病例在国内持续不断发生,我国疫情防控仍然不可松懈。全国餐饮企业至今也未完全恢复到正常营业状态,疫情对我国以中小企业居多的餐饮业企业的负面影响仍处于延续阶段。

疫情之下各地出台支持中小餐饮企业政策情况

餐饮业作为生活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就业、稳增长、惠民生等方面具有重要而独特意义。鉴于疫情对以中小企业居多的餐饮企业发展带来严重冲击,为减缓疫情对餐饮企业的负面影响,支持餐饮企业抗击疫情、有序加快复工复产,近期国家相关部门相继出台政策举措,支持餐饮企业应对疫情带来的经营困难。其中: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对疫情防控期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从2020年2月起,各省份可以对中小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国家市监总局推动餐饮企业实行“共享员工”模式,解决了400多万餐饮从业人员就业困难。

与此同时,全国各省市区纷纷出台针对餐饮企业的支持政策,涵盖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服务能力、稳定就业岗位、有序推进复工等内容。我们重点选取了全国餐饮业规模靠前的山东、江苏、河南、四川、浙江、辽宁等省份,以及餐饮业规模虽相对居中或靠后,但应对近期疫情而出台明确支持餐饮企业发展政策的包括北京、上海、贵州、甘肃、陕西、云南等省市,进行中小餐饮企业支持政策梳理。

表2: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各地出台支持中小餐饮企业相关政策一览

资料来源:商务部、各地政府(部门)官网等,远东资信整理

(一)减轻企业负担

这方面涉及财税支持、金融支持、社保和房租等费用减免或缓缴等内容。

1.财税支持

全国餐饮业规模第一大省——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生活服务业批发零售业展览业及电影放映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山东18条”),从减税降费、援企稳岗、缓解企业成本、加大金融支持等四个方面出台意见。“山东18条”关于减税降费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对纳税人提供旅游娱乐、餐饮住宿等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核准,依法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助推全省限额以上餐饮企业复工营业二十条》(“贵州20条”),对疫情之下的餐饮企业给予财税支持。

(1)财政方面,对省级确定并参与疫情防控的重点民生保障限额以上餐饮企业,2020年1月25日后疫情防控期内新生效的贷款,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贴息资金从2020年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中安排。

(2)税收方面,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餐饮企业纳税人,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全面实行餐饮企业增值税进项留抵退税政策,加快留抵退税审核,缩短退税时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餐饮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困难餐饮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浙江省《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积极支持我省餐饮企业渡过难关的若干意见》(“浙江12条”)从财政补助、税收减免或缓缴等角度支持餐饮企业应对疫情。

(1)财政补助方面,提出加大省级商务、文旅等财政专项资金对餐饮业的支持力度,重点向餐饮企业数字化转型、餐饮特色街区改造提升、浙菜品牌创建、“百县千碗”特色美食品牌打造、节庆餐饮促销活动等倾斜。各级商务专项资金要安排一定比例,对受损严重的餐饮企业予以补助。

(2)税收支持方面,对因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受到严重冲击、发生重大损失,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餐饮企业,可依法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对因受疫情影响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缓缴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自2020年1月1日起,对餐饮企业提供包括餐饮服务在内的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等各项减税降费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主动作为精准施策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苏税12条”)对因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餐饮……等行业以定额方式缴纳税收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提出申请调整定额的,税务机关要及时进行调整,不达起征点的要免除其纳税义务。

2.金融支持

多个地区明确了针对餐饮企业的金融支持政策,强调对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餐饮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陕西、四川等地还对贷款利率制定给予指导以减轻餐饮企业的信贷成本。尤其“四川9条”从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进金融支持措施落地等方面制定了金融支持餐饮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的专项政策。

3月6日,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商务厅、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银保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支持我省餐饮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四川9条”),从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进金融支持措施落地等方面提出9条措施,支持全省餐饮企业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产。

按照“四川9条”,四川金融机构通过续贷、展期、变更还款安排及新增贷款等方式,加大对餐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积极创新产品服务,为餐饮企业融资开辟“绿色通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确保餐饮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加快推进金融顾问工作,“一企一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根据“四川9条”,对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餐饮企业贷款本金,以及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中小微餐饮企业需支付的贷款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罚息。根据“四川9条”,四川全省城商行、农信社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运用再贷款专用额度发放贷款,利率应不高于最近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50个基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进一步降低担保准入门槛,降低或取消反担保要求,新增担保费率原则上不高于1%。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对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续贷(租)、展期和新增贷款(租金)利率(利息)原则上按原标准下浮15%。

“浙江12条”提出加强对餐饮企业的金融支持。在全省一级响应期间到期的贷款,餐饮企业受疫情影响还款有困难或有续贷意愿的,原则上应通过展期、续贷、重组等方式进行处理;在疫后恢复经营时期,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现金流暂时出现问题的餐饮企业,视情况设定合理的还款宽限时间,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断贷。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在一级响应期间减免存量贷款利息。鼓励为经营情况和市场前景好的餐饮企业提供低息贷款,用于支付疫情停业期间对员工基本工资的发放和社保金的缴纳。各金融机构要主动对接餐饮企业复工复产的资金需求,建立信贷审批“绿色通道”,简化授信流程,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做好企业信用保护,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确因疫情影响的餐饮企业未能及时还款的,经征信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各保险公司要主动加强企业保险服务对接,酌情减免暂停营业期间保费,延长保险期间或延后保费缴纳时间。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安徽20条”)指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等行业,以及疫情发生前3个月生产经营正常,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对到期贷款予以展期或无还本续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陕西22条”)指出,各银行机构要压降成本费率,对受疫情影响还款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延长还款期限、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给予支持,特别是……住宿餐饮……等,金融机构不得随意抽贷、断贷、压贷、罚息,鼓励各大型银行对上述企业贷款利率在原水平上下浮10%,确保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继续下降。

上海市政府印发《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上海28条”)指出,加大对……住宿餐饮……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信贷支持,通过变更还款安排、延长还款期限、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对到期还款困难企业予以支持,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加快建立线上续贷机制。如因疫情影响导致贷款逾期,可合理调整有关贷款分类评级标准。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云南22条”)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等行业……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3.其他减负支持

除财税金融支持以外,各地支持中小餐饮企业政策还包括社保、房租、水电燃气等要素费用减免、缓缴等。

(1)社保费减负

“山东18条”指出,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最长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免收滞纳金。对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可按6个月的上年末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

“浙江12条”提出,对因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餐饮企业,按规定批准后,可缓缴社会保险费,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社会保险费,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受疫情影响的参保企业,各地根据企业不同情况,可返还1-3个月不等的社会保险费,月返还标准按2019年12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确定。上述补贴不重复享受,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辽宁省政府印发的《辽宁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辽宁25条”)明确指出,对……餐饮……等受损严重行业企业,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可将疫情影响期间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6月底。

(2)房租、住房公积金减负

“山东18条”指出,自2020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受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依法申请按最低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者缓缴。各市可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依据用工数量和新增用工数量,给予一定用工补贴。疫情期间,现有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有效期适当顺延至疫情结束后一个月。“山东18条”同时指出,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企业,可以减免或减半收取1-3个月房租;对承租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其他公有房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2、3月份房租;确有困难的,减半收取4至6月份租金。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北京16条”)对受疫情影响严重或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保障市民基本生活的重点连锁餐饮(早餐)、菜店(生鲜超市)、便利店等网点设立项目,对其给予房屋租金等支持,支持比例上限由原50%提高至70%。

“贵州20条”指出,2020年6月底前,受疫情影响的餐饮企业经与职工充分协商并提出缓缴和补缴的方案后,均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5%或缓缴住房公积金,不影响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受疫情影响导致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导致职工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灵活安排提取时间。“贵州20条”对承租大中型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的餐饮企业,减免征收1至3个月的房租,其后3个月租金减半,疫情防控期间物业费减半。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对餐饮企业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再如,“浙江12条”提出,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餐饮企业,免收2、3月份房租。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等市场运营主体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鼓励各级政府对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租赁企业给予适度财政补贴。“安徽20条”指出,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住宿餐饮……等行业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3)电、气、水资源使用减负等支持

“山东18条”为缓解餐饮等生活服务业以及批发零售、展览、电影放映等企业成本压力,对企业从事经营活动所需的电、气、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缴。各市可制定支持政策,降低企业用水、用气负担。允许企业门店阶段性报停取暖费并返还停暖期间费用。

“浙江12条”提出,各地城市运营保障单位要确保欠缴水费、电费、燃气费的餐饮企业用户(含星级酒店餐饮)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停供。餐饮企业2、3、4月份用气、用水到户价格分别降低10%,垃圾处理费减半征收。

甘肃《关于商贸流通服务业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市场消费的若干措施》(“甘肃20条”)提出,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欠费的……餐饮……等中小商贸流通企业不停水、不停电、不停气。

“云南22条”指出,住宿餐饮……等行业非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2020年2-3月用电按目录电价标准的90%结算;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二)优化企业服务能力

多个地区出台的餐饮企业扶持政策,提及促进餐饮企业转变服务方式,包括支持开展在线外卖服务,发展无接触配送模式,发展无人餐厅、餐饮机器人等餐饮业零售新业态,强调团餐服务在餐饮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以及支持餐饮业下沉社区,设置便民供餐点、移动食堂等,通过促进餐饮服务方式的转型发展,以降低以堂食为主的餐饮业对实体客流的依赖性,减少因疫情导致实体客流减少给餐饮业带来的冲击。

“浙江12条”提出了“优化营商环境”,各地要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对涉及餐饮业经营,尤其是城市管理领域的早餐夜宵临时占道(仅限人行道)、户外广告设置、车辆停靠等审批事项,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支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品牌连锁餐饮单位及时开工复工,并加强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浙江12条”还提出“加大引导,助力企业创新转型”,各地要积极引导广大餐饮企业顺势而为、练好内功、化危为机,加快向数字生活新服务转型,探索发展无人餐厅、餐饮机器人等新零售业态。鼓励饿了么、美团等餐饮外卖平台在疫情期减免平台佣金收费,扶持停业的餐饮企业积极参与线上快餐外卖的经营服务,将传统堂食需求、生鲜采购需求引入线上餐饮、线上新零售服务,弥补歇业期间、营业时间管控等带来的成本损耗。鼓励餐饮外卖平台发展“无接触配送”模式,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和规定,确保消费者食品安全。支持传统餐饮企业创新发展模式,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开辟线上消费市场“新蓝海”。

3月5日,《河南省商务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促消费工作的通知》提出引导餐饮等生活服务企业转变服务方式。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餐饮企业用工、采购、加工、配送等各环节的指导和服务,积极推动农产品产地和批发市场为中央厨房、餐饮企业提供平价肉、菜、粮、油等食材。发挥团餐在疫情期间餐饮服务中的主力军作用,积极组织骨干餐饮企业与机关单位、新开工工地、大型企业等有团餐需求的单位对接,提供团餐配餐服务。推动品牌餐饮企业扩大熟食、点心、速冻菜肴等速食的生产,鼓励开展“线上下单、线下配送”,支持餐饮企业开展外卖服务。鼓励餐饮企业下沉社区,设置“移动食堂”和便民供餐点,为社区居民提供便餐服务。

“甘肃20条”提出“打造‘中央厨房’”,支持餐饮企业发展标准化、工业化、数字化的现代经营模式,建立原料基地或定点品牌供应企业,积极拓展外带外卖服务。通过统一原料采购、统一开发产品、统一加工配送,细化从原材料的采购、收储、粗加工、精加工、出品等每一个环节,扩大经营规模,着力降低成本、提升质量、塑造品牌,为消费者提供更具特色的厨房产品。鼓励餐饮企业发展网络团购、微博打折、微信促销、客户在线下单、一站式食材配送等新型营销方式,加强流动售货车、电话网约采购、定点集中统一配送等服务,与相关快递企业合作开展“鲜熟递”业务,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消费者提供特色化、订制化的厨房产品,科学保障市民餐桌安全。

(三)稳定就业岗位

“浙江12条”支持餐饮企业对新招或待工职工开展学徒制培训或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企业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支持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此外,鼓励传统餐饮企业与新零售企业开展灵活用工合作,稳定员工队伍。

针对疫情对餐饮行业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情况,2月11日,江苏省餐饮行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出台《关于全省餐饮行业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稳定劳动关系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相关要求。该《指导意见》明确了餐饮业各方协调劳动关系责任,强调餐饮企业要严格承担主体责任,餐饮职工要与企业共克时艰。《指导意见》指出,要多措并举,支持餐饮行业企业平稳发展。各级人社部门要做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牵头工作,积极落实政府援企稳岗各项政策。符合规定的餐饮企业复工后可与职工协商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统筹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各类休假、休息日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时间。

(四)推进复工营业

 “甘肃20条”支持有条件的餐饮住宿企业恢复营业。在全省分地域、分层级确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卫生条件好、区域分布合理、经营模式创新、带动性强的餐饮住宿企业分两至三批次恢复正常经营。甘肃省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出台《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各餐饮单位经营户只要按照《指南》要求,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落实进店人员体温监测、防护检查、日常消毒杀菌、人员管控以及单人单桌、同向就座等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后即可复工营业。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餐饮服务单位复工营业保障食品安全的通告》制定了支持餐饮服务单位复工营业保障食品安全的20条措施,强调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支持餐饮服务单位稳妥有序推进复工营业,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监管。

“贵州21条”明确,在3月底前全省限额以上餐饮企业复工营业率达到80%,力争在2020年4月底前全面复工营业。

疫情消散后我国中小餐饮企业经营秩序有望全面恢复

在各地支持餐饮企业减轻各类负担以应对疫情带来的经营困难,以及支持餐饮企业转变服务方式、稳定员工就业、推进复工营业等“抗疫”政策大力支持下,在多地政府向居民发放消费券、领导干部带头“下馆子”消费等促进餐饮业复苏的举措(注:3月初以来,江西、安徽、吉林、江苏等多地领导干部带头“下馆子”消费,南京、杭州、宁波、深圳、秦皇岛、德阳等地甚至给市民发放消费券,助力餐饮业等消费服务业复苏。其中,南京以网上摇号方式向市民发放餐饮券2000万元,秦皇岛安排发放餐饮券500万元,德阳安排向市民发放4万张、总额200万元的餐饮惠民消费券)带动下,在近期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局势不断巩固,国内疫情基本得到控制的局面下,我国餐饮业复工复业稳步推进,餐饮服务消费逐步恢复。根据3月26日商务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商务部监测显示,目前餐饮企业的复工率达到80%左右;餐饮消费恢复速度加快,3月25日,商务部重点联系的3000家餐饮门店营业收入占去年同期的比重一周内回升10个百分点左右,比2月份最低点回升30个百分点以上。

尽管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基本得到控制,但海外疫情形势复杂。外交部副部长罗照辉3月26日表示,在中国疫情防控形势出现胜利曙光之时,疫情在多国爆发蔓延,目前欧洲仍然是全球疫情大流行的中心,美国形势严峻,亚洲国家疫情不容乐观,非洲存在蔓延的风险。受境外疫情影响,近期境外输入型病例在我国境内持续出现。短期内或者说至少2020年上半年,我国餐饮企业恢复经营仍需应对疫情波动以及疫情防控举措带来的压力。全球疫情形势的复杂严峻仍将在一定时期内对我国餐饮业消费信心修复造成扰动,进而对中小餐饮企业经营秩序的全面、高效恢复造成阻力。

从长期来看,未来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全面消散,我国中小餐饮企业经营秩序有望全面恢复,这将得益于餐饮消费需求的强力支撑。我国人口基数庞大,居民收入增长稳健(参见《2020年中国旅游行业信用展望》图1),对餐饮消费需求旺盛;此外,未来入境旅游客源等境外客源也能给我国餐饮业源源不断注入消费动力。而从餐饮市场供给端来看,疫情的爆发使得国内部分小微餐饮企业存在倒闭风险,但在未来餐饮消费需求带动下以及餐饮业支持政策引导下,餐饮业的低门槛将持续吸引新的餐饮企业加入行业,疫情不会对我国餐饮业市场供给存量形成持续冲击,以中小企业居多的我国餐饮市场供给仍将保持旺盛活力。而且我国餐饮业的内涵式、在线化、品牌化、绿色化等发展,有望迎合广大居民和游客对餐饮消费的升级需求,从而增强餐饮服务能级、提升餐饮业创收能力。

综上所述,新冠肺炎疫情只会在短期内阻碍我国中小餐饮企业发展步伐,但不会冲击我国餐饮消费需求旺盛的市场基础,也不会对我国餐饮市场供给侧持续发展造成长期阻碍。疫情解除后,我国以中小企业为主的餐饮企业经营秩序有望全面恢复,实现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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