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洛阳粮食补贴?
、对交售粮食的稻谷生产者给予售粮补贴
1、补贴对象:2021年在我镇从事稻谷生产并按《售粮计划单》售卖稻谷给粮食收购企业的一般种粮农户、种植大户、合作社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
2、补贴标准:普通籼稻每公斤补贴0.24元;优质稻每公斤补贴0.4元。
二、对参与粮食收购的相关企业给予一定的收购补贴
1、补贴对象:开展普通籼稻收购工作的相关收购企业。
2、补贴标准:按照实际收购转储数量制定。
三、对稻谷生产者按种植面积给予补贴(简称稻谷生产补贴)。
1、补贴对象:
我镇水稻生产者(包括农户、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年内种植单季稻、双季稻原则上都应给予补贴,重点支持双季稻规模种植。符合本县申报资格条件的水稻生产者可自愿到村委申报补贴。
2、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由县人民政府根据自治区分配下达资金总量和核定的补贴面积总数等因素据实计算确定。采用分类分档补贴标准方式。按照不同种植规模和复种方式分别测算补贴标准。
(1)对种植面积50亩(双季稻水田面积为25亩以上)以上的生产者:双季稻(水田面积,非复种)每亩补贴500元,单季稻每亩补贴200元。
(2)种植面积50亩以下(双季稻水田面积为25亩以下)的生产者,双季稻(水田面积,非复种)每亩补贴400元以内,一季早稻每亩补贴200元以内,中稻、一季晚稻每亩补贴100元以内。具体标准根据申报面积及资金等因素测算确定。具体如下表所示:
农户在今年种植水稻的,按自愿原则,到各村委申报。于2021年8月15日之前完成申报的才给予补贴,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
农户申请稻谷生产补贴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稻谷补贴生产申请表;
2、水稻种植面积统计表(分早、晚稻统计);
3、稻田代耕证明(后附土地确权证书复印件);
4、本户水田确权证复印件(如没有水田确权证,需村委用A4纸出具证明,并写上经办人名字);
5、信用社存折(卡)账号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时材料按此顺序装订。由各村村委审核、汇总、盖章后统一向当地人民政府申报。
注意:
一、种植水稻农户要如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进行通报和处罚,并取消2021年及今后两年补贴资格。如果资金已存入一卡通,将追回所发资金,并且三年内所有农户补贴不得进行申请;
二、申请了以奖代补稻谷项目,不能申请稻谷生产补贴;
三、申请了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还可以申请稻谷生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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