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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后,征地补偿归谁?

2024-09-28 05:27:55食疗食补1

一、土地流转后,征地补偿归谁?

李景林与刘开口头约定转包刘开所承包的位于江林区居委会民丰组南侧 农用土地,承包期限自2011年3月至2020年,李景林分两次向刘开支付全 部承包金。随后李景林对该宗土地进行耕种,投入了不少人力、农资,种植 了棉花、大豆、玉米、红薯等农作物。

2012年2月,刘开所承包的土地中部分被征收,有关部门依照相关规定 支付了青苗补偿费及其他相关补偿费用。刘开将被征收的土地包括青苗补偿 费在内的各项补偿费用领取,李景林找刘开索要,刘开以土地为其承包为由 予以拒绝,李景林因而向法院起诉。

根据法律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活动中,不论是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还 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一般都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但是并非不签订书面合 同就是无效的合同。

而且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如果承包人将土 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综合考虑,李景林和 刘开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转包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同成立并且生效。

因此,李景林依法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同时应当享有使用土地所获得 收益的权利。

该土地被征收后,有关部门对土地上的青苗予以补偿的补偿费

应当归种植青苗的所有者所有,被告刘开领取该款没有法律依据,应将青苗 补偿费退还给李景林。

二、土地流转后,以资代劳费由谁负担。?

土地流转后,其补偿费归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我国法律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三、土地流转后,土地被征收补偿应该如何分配?

看了您的问题做如下答复: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的补偿,由于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是归村集体所有的,如何分配由村民会议决定;安置补助费是支付给被安置人口的,是对承包经营权权人失去承包经营权的一种补偿,因此这部分补偿是要支付给承包经营权人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土地上的附着物的一种补偿,因此这部分补偿是对地上附着物的实际所有者的。 希望回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满意答复别忘记接受并点赞。

四、土地流转后征地补偿款归谁?

一、承包地转包,指的是承包一方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以一定的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流转形式。由于承包地被转包后,原来的土地承包关系并没有改变,原土地承包方继续履行着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吴老大可以分得耕地补偿款,刘老二则不能。

二、承包地的出租,指的是承包一方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的期限出租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由于出租以后原承包地的承包关系并没有变化,原承包方继续履行着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吴老二仍然是其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而赵老三只是通过租赁的形式取得了债权意义上的使用权,所以吴老二可以分得耕地补偿款,赵老三则不能。

三、承包地的互换,指的是承包方之间为方便农业生产或者各取所需,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承包地进行相互交换,即将彼此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交换。因此,吴老三原来承包地的耕地补偿费将由陈老四获得,吴老三则可以获得陈老四互换之前承包地的耕地补偿费。

四、承包地的转让,指的是承包一方已经有了稳定的非农业方面的职业收入或者其他经济来源,通过承包方向发包方申请,经过发包方的同意,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经过这种转让行为,“新接手”的农户将承担原有农户的关于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权利义务,原土地承包关系随之终止。

因此,王老五可以分得耕地补偿款,吴老四则不能。

五、承包地的入股,指的是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了发展农业经济,将手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股权的形式,自愿地联合在一起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或者是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量化入股,从而组成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合作社等,进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依据我国有关规定,在这种形式下,原有的承包关系也不发生变更,上述的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合作社并没有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就没有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效果。因此吴老五可以获得耕地补偿款,而股份合作社则不能。

五、土地流转果树补偿标准?

土地流转果树没有具体标准,根据当地具体情况,以及树龄树冠而定,一般五百至一千元之间

六、唐山土地流转补偿新标准?

一、唐山市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1、土地补偿费:

计算方式: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价),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就是土地补偿费标准。未利用地按区片价的60%执行。河北省区片价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地区片价的通知》。如果以国家工程需要征收,则按新出台政策再详尽实施,未出台具体细则的,一般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倍支付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原则上20%归村集体所有,80%归承包人所有。

2安置补助费:

此补偿项目一般和土地补偿费合并计算,见国土资见(2004)238号文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如果分开计算的话,安置费标准则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4倍。此费用专款专用,用于补助需安置的人员。如果是由村集体组织负责安置被征收土地人员的,该费用由村集体统一使用和安置。

3、青苗补偿费或附着物补偿:

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亦由各社区市政府出具具体补偿标准。以石家庄市为例,石家庄市政府以石函办(2007)27号文件出具《石家庄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其他市县也均有此规定。被征收人可依据此标准计算这两项费用。需要注明的是该两项费用均属土地承包者或附着物所有者全部所有,集体组织不能要求分割。

二、唐山市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

城中村改造是最近几年政府倡导一种提高城市职能,改善城市环境的一项利国利民政策,其拆迁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有本质区别。城中村改造拆迁是由政府倡导、开发商投资、村民自主拆迁一种三方结合方式,其拆迁主体是村集体组织自行自主拆迁。而国有土地征收拆迁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是以政府名义进行的拆迁,其拆迁主体具有本质的区别。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项目,因村而异,一村一策,各城中村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经济状况,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补偿方案确定。

七、土地流转就是失地补偿吗?

土地流转是将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转让给他人经营的行为,而失地补偿是对土地征收的补偿。土地流转,土地所有权还是原集体经济组织,失地补偿,集体土地性质已发生变化,从集体经济组织转为国家所有。

八、土地流转不种粮食合法吗?

不合法。我国的土地是国有制,而农村人种的地都是从集体那承包过来的。最近几年国家对农村土地的管理法规也越来越多,越来越严格,从土地承包法的修改到土地流转的实施,这些措施的目的就是要保证我国16亿亩的基本农田是能够种粮食的。

土地法和承包法都规定,必须保证农地农用,只要是农业就可以使用农地。而且法律明确规定,种树、挖塘养鱼、搞农业设施建大棚都不被认可,只要见到就必须要处理。

九、海南农村土地流转补偿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

海南土地征收补偿细则,海南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规定

征地土地补偿费用最低42357元/亩 最高145600元/亩

1 区片划分数量减少。本次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全省共划分50个区片,与原执行标准划分的102个区片相比,减少了52个

2 补偿标准提高。从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看,各市县征地土地补偿费用在42357元/亩-145600元/亩之间。全省征地土地补偿费用平均水平78768元/亩,与原执行标准相比,增幅为68%

3 不同地区呈梯度变化。我省东部地区、西部地区、中部地区的征地土地补偿费用平均水平分别为:101748元/亩、72169元/亩、62387元/亩

十、河南农村土地流转补偿标准?

、退耕还林:补助1500元/亩,财政现金补助1200元、种苗造林费300元。

2、退耕还草:补助800元/亩:财政现金补助680元、种苗种草费120元。

3、自型分配亩均不超过1500元的补贴费用。租用的土地没有种植农作物补贴500-1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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