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盗亚森罗宾”好看吗?
苛刻地说,亚森罗宾属于“跟风”型作品;但属于跟风跟出了自己的一片天。
1887年英吉利海峡对岸的英国,柯南道尔经历多次退稿以后终于在《1887年比顿圣诞年刊》上发表了一篇取名《血字的研究》的小文,本来只想赚点小钱贴补贴补家用,毕竟柯南道尔医生的生意实在是不景气。
没成想,这个故事一炮而红,出版商、读者都追着想看他后来的故事,于是柯南道尔医生干脆也不再悬壶济世,专心写小说了,续写了一篇篇我们现在非常熟悉的福尔摩斯的故事,收入也高得令人羡慕。
这样写了将近6年,柯南道尔医生觉得“我的人生不应该这样度过,我是要成为一位伟大的历史小说作家的,怎么就写起侦探小说了呢!!!!”仗着这6年赚下的大把英镑他固执地在1893年把福尔摩斯写死了!
对于一个追了6年的系列作品,作者突然把主角写死了,现在我们会怎么做?没错,上贴吧喷他上微博酸他并@上B站做视频婊她上知乎问“怎么评价柯南道尔写死了福尔摩斯?”并带节奏“柯南道尔是不是傻子?”当时的读者差不多也是这么做的,方法是写信。
这一来出版商也是崩溃的,本来登福尔摩斯故事,刊还没出,读者已经在门口排队了,现在不登了,倒给还得看人脸色——不行,怎么样都得让柯南道尔继续写。
读者&出版商,再加上柯南道尔有位非常喜欢福尔摩斯的令严大人,多方催促下面,柯南道尔又出手了,1902年他再次写了福尔摩斯早期故事《巴斯克维尔的猎犬》,1903年在《空屋》里完全让福尔摩斯复活……
这下子英国人爆炸了,举国欢庆……
消息传到了和英国佬世仇的法国人耳朵里(主要是法国出版商看出了其中的商机),他们几下合计:咱们也搞一个属于高卢雄鸡的侦探好了,有本土神探,法国读者肯定也买账啊,到时候这个法郎……
于是某法国通俗杂志找到了当时人称“福楼拜第二”“莫泊桑第二”的莫里斯卢布朗(可见其文笔功底绝对是不差的),让他鼓捣一个法国神探。一开始有纯文学洁癖的卢布朗是拒绝的:你不能让我写马上就写,而且福尔摩斯我也没看过啊。好在这个出版商够坚韧,反复磋商,终于让卢布朗同意了。
鉴于当时在英国(以及欧洲)福尔摩斯太火了,读者疯狂痴迷侦探小说,本身就出现了很多跟风作品(侦探小说的占有率一度超过30%),其中还有不少揶揄福尔摩斯的作品——柯南道尔的妹夫就写过一个“业余神偷拉菲兹”并说“世界上没有福尔摩斯这样的警察。”
法国人一瞧,噢哟,原来还能这么玩的吗?咱就搞个侠盗,跟福尔摩斯抬杠!
不是很情愿的卢布朗写了第一个故事《亚森罗宾被捕》,摆明了不想继续写!出版商乍一看的心情肯定是:卧槽,兄弟你这是在搞我吗,第一篇就写被捕这个系列要怎么搞?
但转念一想,这个套路更好啊,埋一个大悬念,下一篇就可以让他越狱,一方面盘活系列,一方面说明罗宾神通广大!越狱这种活咱法国男儿陌生吗?远的不讲,《基督山伯爵》里不就有个著名的越狱吗!这么搞,走着!
于是亚森罗宾登场了,料事如神,来去如风,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至于和福尔摩斯对决这种两大IP交流的事,其实也是有先例的,福尔摩斯就在《血字的研究》里面评论过爱伦坡笔下的杜宾侦探,至于为什么要略胜福尔摩斯一筹么,因为是我亚森罗宾的主场嘛。不过这部对决作品评价普遍不高,存在为黑而黑的痕迹,极大可能是出版商炒作需要。
再次苛刻地讲,贼成为侦探小说主角亚森罗宾当然不是第一个,柯南道尔的妹夫除外还有一个英国作家恩斯特·威廉·洪纳也写过,不过卢布朗把它的偶像福楼拜莫泊桑的自然主义文学味道带到了书里面,让亚森罗宾参与一些真实的历史事件,和福尔摩斯一样极大加强了人物的真实性。
和福尔摩斯正直的形象向左,刻画了一个走在灰色地带的多层次形象,这种形象对于年轻人来说简直没有抵抗力。
既然啥都不是第一个,为啥亚森罗宾还成了经典?这个要放在法国侦探小说的环境下来看:
在福尔摩斯确定了侦探小说的很多细节和模式时,法国这里啥都没有,卢布朗开了这个先河,他开了法语侦探小说的头。
亚森罗宾在读者支持下,加上卢布朗本身文笔出色,系列作品数量非常可观,甚至超过了福尔摩斯——这个对于塑造一个IP来讲非常重要。无论是柯南道尔的妹夫赫尔南还是恩斯特·威廉·洪纳,都没有把人物长期运营下去。现在回想一些著名的神探,几乎都是系列作品的主角:福尔摩斯、波罗、马普尔小姐、布朗神父、金田一耕助、明智小五郎、御手洗洁、汤川学……
这么做的一个好处就是延伸了作品的阅读寿命,以至于后来影响了古龙、江户川乱步、以及天树征丸和青山刚昌——楚留香、怪盗二十面相、绅士怪盗、怪盗基德几乎都是受其影响的人物。
侦探小说从福尔摩斯时代到黄金时代(其实可以说到当代),跟风作品不断,有的直接套用模式、照搬轨迹,有的则像罗宾这种反模式中又遵从侦探小说的习惯,卢布朗的亚森罗宾也给伟光正的白道侦探队伍加入了一个很有喜感的灰道侦探。
首个灰道侦探形象不是罗宾,他却是一个把这个形象完完全全立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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