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汉全席有什么规定?
满汉全席起源于清朝,意思就是满族人和汉族人共同烹制的一桌宴席。
清军入关以前,首领们的宴席非常简单,一般就是把兽皮铺在地上,大家围坐在一起,用刀子取食烹制 和烧烤好的肉类。清军入关后,统治阶级受到中原文化的影响,很快成产了负责宫廷宴席和国家活动的官职,专门负责皇族和大型活动的宴席安排。
到康熙年间,满清的宫廷菜肴已经成功地吸纳了江浙菜系和山东菜系精髓,成就了荟萃天下菜肴的宫廷菜系。据《大清会典》记录,康熙将满族宴席分为六等,一等满族宴席规定每桌耗银八两,通常用于皇帝和皇后的葬礼宴席;二等耗银七两二钱三分四厘,用于皇贵妃葬礼;三等耗银五两四钱四分,用于妃嫔葬礼;四等耗银四两四钱三分,用于国家大型活动家 五等耗银三两三钱三分,用于宴请藩国使节;六等耗银二两二钱六分,用于宴请外国使臣。
此外,汉族的宴席分为五等,分别为一、二、三、上席、中席,其间不同在于菜肴多少,而不是耗资。由此可以看出,当时的满汉用餐是分开进行的,就连乾隆当年开设的“千叟宴”,也是分为满族和汉族两部分进行。
需要注意的是,满汉全席虽然起源于清朝,但起源的地点却并不是清朝宫廷,而是我国传统的富庶地区江南,确切地说是江南地区的官场菜肴。据《扬州画舫录》记载,最早的满汉全席应该是扬州“大厨房”,主要为到该城市巡视的官员准备的宴席,而且书中还详细记载了宴席的品类、数目、品级和份额等。后来,满汉全席被用作各种大型宴席的统称,而且清朝宫廷专管宴席的部门成立后,所准备的宴席同样采用了“满汉全席”的称谓。
满汉全席的种类共分为六种,一是亲藩宴,用于宴请与皇族联姻的贵族;二是廷臣宴,由皇帝本人钦点大臣参加;三是万寿宴,即清廷主要皇族成员的生日宴,包括皇帝、皇后、太上皇、太后和太皇太后等;四是千叟宴,其规模在满汉全席中堪称最大,该宴起源于康熙朝,盛行于乾隆朝,最多时参加者多达三千五百八人;五是九白宴,用于宴请蒙古投降部落;六是节令宴,就是在固定的节令开设满汉全席,比如清明、端午、 重阳、除夕等。
满汉全席的菜肴最少为一百零八道菜,以南北菜系各五十四道为准,其中南方菜系就是江浙菜系,即江苏菜和浙江菜;北方菜系指的是山东菜系,也就是鲁菜。
至全盛时期,满汉全席的食用过程非常讲究。首先在饭前要燃香、净手,并准备好洗手盅和接物碟等等餐具;然后上四干果、四鲜果和四蜜饯,这些都是餐前小点,用于开胃或净口,最后按照凉菜、热菜、大菜、甜点、饮品顺序开始用餐,食材包罗各种山珍海味、奇珍异兽。全席总共有冷热菜肴一百九十六道,糕点饮品一百二十四道,分为六道程序食用,即一类食物用完后,取下再换另一类食物上桌信用。
满汉全席的餐具运用也十分华美,主要采用银器,其光辉与菜肴相互衬托,观者、食者无不感叹。此外,席间还会伴有乐手的演奏和乐师的吟诵,以求使用餐者得到最大的身心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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