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在职职工取暖补贴发放通知?
一、青岛在职职工取暖补贴发放通知?
10月份发放。
住宅取暖补贴由所在单位按每年10月工资发放时的人数和职务一次性发放给职工个人,所需资金从单位公用经费中解决。当年取暖补贴发放后,不再因单位人员及人员职务变动增加发放人数或调整发放标准。
山东省将企业退休退职人员的取暖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24元调整为1100元,自2013年起调整到1700元
二、工资发放通知?
各位员工,根据本公司要求,每位员工的工资将在15日发放到各位的工资卡上,若遇特殊状况(如资金不足)将推迟1~2天发放,请各位及时查看,若有出错,请及时通知财务部。本公司还将以短信形式提醒各位已发放工资。
(也不知道对不对,你再别人问一下,毕竟我没有写过。)
三、北京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费发放通知?
退休未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参照实行一次性奖励。对已经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不再发放一次性奖励金。一次性奖励金的标准为每人3600元,由退休时所在企业支付,并参照独生子女补贴免征有关税收。
四、遗属补助发放通知?
根据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的实际,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死亡后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原系农业人口的,统一按非农业人口标准发放。
现就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2年1月1日起不再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二、2022年1月1日起由企业筹集资金发放;阿干退管中心、山丹退管中心和九条岭退管中心负责管理的遗属由各退管中心筹集资金解决,确有困难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解决。
五、养猪补贴发放通知?
养猪补贴来了,能繁母猪最高能领40元一头!官方制定了《2022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对省内养殖15万头以上繁育基地进行补贴。补贴对象都是那些养殖大户。
六、东莞补贴发放通知?
满足条件的人,最少补贴10000元,
最高可以获得30万元的补贴。
其中全日制本科补贴最少补贴10000元,
学历越高、职称越高,补贴越多!
什么人可以领取?
要满足以下职称或学历要求:
1、①具有初级职称。②具有中级职称。③全日制本科。④上年度(2021年1月至12月)在东莞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
(这四个中只要有一个满足即可,不需要同时满足。但需要在限定的企业上班才可以领,东莞有7000多家企业符合条件)
2、东莞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2017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以后新引进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人才;
同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人事档案关系在东莞;
2、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引进东莞(引进时间以首个东莞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起始时间为准);
3、与东莞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3年或以上劳动合同,在该单位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其中,具有本科学历,或具有初级或中级职称,或上年度(2021年1月至12月)在东莞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的人才,所在单位须符合限定的企业范围上班才行(东莞有7000多家企业符合条件,查询方式见后面)。
补贴标准:最少1万,最高30万
非东莞户籍也可以领
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综合补贴分3年或5年等额发放的,每年需申请一次。
符合条件且具有东莞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100%,符合条件的非东莞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40%。(就是说如果入了东莞户籍,可以100%领取。如果非东莞户籍,可以领取40%)
七、教师津贴发放通知?
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属民办学校:
根据《东莞市民办学校教师从教津贴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稿)》要求,现就发放2021至2022学年民办学校教师从教津贴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从教津贴发放相关条件
本次从教津贴计算任教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教师须在我市民办学校工作到2021至2022学年结束方可申领,学历、职称、教师资格证等条件按2022年6月底前情况确定。
八、班长补助发放通知?
尊敬的每一位同学:
你们好!按照学校规定,本学期较上学期取得了较大进步,为表彰学生们的优秀表现,现将本学期班长补助按下列标准发放给大家:
一、班级班长
从一班,二班,三班,四班各一次,发放300元/人。
二、年级领导干部
从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各一次,发放500元/人。
三、学生会全体领导干部
从一班,二班,三班,四班各一次,发放800元/人。
四、在校期间履行义务劳动的班级学生
从一班,二班,三班,四班各一次,发放500元/人。
上述计划均为一次性补助,发放时间为本学期末,获得补助的同学可到财务处领取,未获得补助的同学可以登录系统查看自己未被认定的原因。
特此通知!
学生处
XXXXX学校
九、河南低保发放通知?
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经省政府研究决定,现通知如下:
从2022年1月1日起,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次进行提高,分别达到月人均不低于630元、420元;其中财政补助水平相应提高,分别达到月人均不低于315元、21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仍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
城乡低保资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按月发放,每月10日前发放到位。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通过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账户。对于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资金统一支付到供养服务机构。
各地要结合财力状况,于2022年3月底前,科学制定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低保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备案。
各地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投入,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列入本级预算,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将加大对各地标准制定、预算执行、资金发放等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定期进行通报。
十、警察补贴发放通知?
经研究决定,为15人六十年代精简的退职民警发放2022年11月份生活补助资金42525.00元,发放2022年退职民警取暖补贴42525.00元。资金发放后,请及时通知发放对象到当地资金开户信用社领取救助资金,资金的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发放对象持“一卡通”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当地资金开户信用社直接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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