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阿拉伯社会主义?
阿拉伯是当代派别之一。1944年由叙利亚人密歇尔•阿弗拉克(1910—?)和萨拉赫丁 •比塔尔(1912—?)在发表的《阿拉伯对共产主义的态度》一书中提出,并在中东阿拉伯国家十分盛行。阿拉伯人民长期遭受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剥削和奴役,苦难深重。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帝国主义力量的削弱,一系列国家出现,其中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阿拉伯民族解放运动风起云涌,一些先进分子纷纷寻求阿拉伯民族独立和富强之路,阿拉伯应运而生。阿弗拉克 1932年毕业于大马士革大学,以后留学法国,广泛涉猎了马克思主义、空想、民主等书籍,并参加法国社会党的活动。
他认为阿拉伯民族要摆脱殖民统治、剥削、分裂和被肢解,抵御资本主义,实现统一、复兴和繁荣,仅有共同的宗教和民族主义是不行的,还必须借助于。他认为阿拉伯源于伊斯兰教和阿拉伯民族主义,植根于阿拉伯民族传统和文化传统,符合于阿拉伯的实际。
他将马克思主义、空想、民主等与阿拉伯民族主义结合形成以k拉伯统一和复兴为中心,以伊斯兰教为传统,以为口号的独具特色的阿拉伯。阿拉伯并不接受马克思主义,它只是在口号下复兴阿拉伯民族主义。20世纪50年代中期,纳赛尔提出在埃及实行,并于1962年在《全国行动宪章》中把阿拉伯列为国家意识形态和全国人民的奋斗目标。
以后叙利亚、伊拉克、苏丹、利比亚、阿尔及利亚和突尼斯等国也都宣布奉行阿拉伯。但是这些国家对阿拉伯的解释并不相同,做法也不一,形成许多派别:如纳赛尔在埃及实行,卡扎菲提出的“世界第三理论”,叙利亚和伊拉克奉行的复兴,阿尔及利亚实行的自治,突尼斯奉行的宪政等。
以上不同派别的共同点是:它们都以伊斯兰教和阿拉伯民族主义作为理论基础;都在一定程度上实行国有化;都将平均主义作为分配原则;都声称以建立人人平等的社会,实现为目标;对外政策上则强调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以色列犹太复国主义,支持巴勒斯坦民族解放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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