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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四大酷刑?

2023-01-25 09:22:53东北菜1

第一种:天堂之浴

这种酷刑在记载中被称为“木桶浴”,早在欧洲时期极为盛行,行刑时将犯人放在刚好能塞进的木桶中,并将头部放在木桶外。行刑中将木桶中放满牛奶和蜂蜜,这时候香气扑鼻。

相信很多人听到这里觉得这种酷刑极其“奢侈”,仿佛像如今的“牛奶浴”,但千万不要认为这是一种享受。犯人会被绑在桶内不能动,但凡坐下去就可能被淹死,因此会一直站在桶内。在这期间会好吃好喝伺候犯人,并让其在桶内解决排便问题。

等过几天后桶内牛奶会发生霉变,这时会引来苍蝇等蚊虫。苍蝇会钻进潮湿的桶身纹裂中产卵,接下来会直接孵化,不久后犯人身上、脸上、头发上都会爬满蛆虫。最终犯人基本上在无尽的绝望和恶心中死去。

第二种:五马分尸

《周礼·秋官·条狼氏》中云:“誓驭曰车轘。”前人注解说:“车轘,谓车裂也。”

五马分尸其实就是车裂之刑,这种刑罚常用于春秋战国。但是根据周礼中记载,这种刑罚其实在周代就有了,行刑时犯人的四肢和脖子上套有绳索,然后分别拴在五匹马上并让其朝五个方向奔跑拉扯,最后结果可想而知。

当然有时候会用牛、车辆等代替马匹,在《东周列国志》中描述了用牛行刑的场景,甚至当时还用“五牛分尸”来形容。这种刑罚给百姓带去的震慑力非常大,因此令人闻风丧胆。

第三种:梳洗

这个刑罚比较费事,需要将犯人扒光衣服放在铁床上,并用开水浇灌几遍,等皮肉变得松软时,便用铁梳子往下刷,一点一点的刮去身上的皮肉。

在民间杀猪时会看到此场景,开水烫过后会将皮肉刷尽露出白骨,没等到行刑完基本上犯人早已身亡,可以说过程痛苦不堪,基本上犯人会选择自行了断,也不敢受刑。

第四种:凌迟

凌迟从元朝编入法典,直到清末才废除,主要惩罚三类犯人:谋逆君主之罪、伦常之罪、凶残与不人道之罪。然而这个刑罚需要被特殊对待,大部分凌迟包含四肢切割和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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